》【關於退房後的遺忘物招領公告】

日期/ Date:2024-06-18

公告: 如果您在退房後發現有遺落物品,請致電本旅館,工作人員將為您確認。請注意,根據清潔工作的時間不同,可能無法於當日完成確認,遺落的物品也可能無法立即交接至旅館服務櫃台,因此確認可能需要一些時間。 針對客人所遺留之物品,由本旅館代為保管六個月,不負遺留物損害賠償及保管責任,並公告於此遺失物專區。公告期滿且無人領回之物品將由本飯店代為處理。

遺失物認領: 1. 查詢遺失物相關問題請致電本旅館:02-2567-3366。 2. 台灣國內可使用黑貓宅急便貨到付款方式寄回。 3. 當事人或委託人至本飯店領取,需提出證明(預約/入住者姓名、退房日,房間號碼等)並留下簽名及聯絡方式以利日後查詢。

注意事項: 1. 遺失物保留期限為半年,請於時間內領回。 2. 如遺留物品為食物及易腐壞之物品,基於衛生上的考量,本飯店將不留過夜直接銷毀。 3. 公告期滿且無人領回之物品將由本旅館代為處理。

遺失物清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