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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Download 下載 |
A. 搭機前應檢附3日內COVID-19核酸檢驗報告.
備註:
1. 所有入境人員均應檢疫14天,且搭機前先安排檢疫居所,並依疾病管制署相關規定辦理。
2. 自2021年7月18日零時起,抵臺前14天有巴西、印度、英國、秘魯、以色列、印尼、孟加拉或緬甸旅遊史(含轉機)之旅客,應入住集中檢疫所14天及配合採檢。(提醒您需準備新台幣500元現金支付PCR檢測)
3. 自2021年5月19日零時起,全面禁止旅客來臺轉機。
4. 外交公務、移工、境外生,請配合外交部、勞動部、教育部專案管理措施。
***請於入境前用行動裝置完成「入境檢疫系統」線上申報,且應於抵臺時主動向檢疫人員出示簡訊憑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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